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和《河南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将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永城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2日
来源:永城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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