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公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于2021年5月28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因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19日中止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3月,甬金股份发布公告,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拟投资于“年加工19.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