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坚定不移走“改革+市场”发展之路,聚焦三项制度改革握指成拳、重点攻坚,三项制度改革体系架构模型逐步形成,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工作机制高效运转,改革氛围不断提升,促进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三个历史性突破”:一是鞍钢党委在国务院国资委2020年度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中首次晋级“A”;二是鞍本重组顺利完成并完成债转股和混改;三是经营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营业收入、经营利润首次突破3000亿元、300亿元关口,“十四五”取得开门红。 一、坚持业绩决定位置,能上能下成为新常态 一是优化“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能。按照“集团总部管资本、子企业管资产、制造单元管生产”的三级管控定位,逐级授权放权,优化机构职能设置,总部部门数量减少23.5%,定员精简10.8%;子企业机关部门压缩25%。2021年管理岗位数量压减2361个,减幅16.4%;各级班子的领导职数压减409人,减幅20.3% 二是破除“身份壁垒”,让有为者有位。着力去“身份化、行政化”,实行领导人员分级分类管理,下放选人用人权限,健全“党委管、市场选”选人用人机制,形成了东鞍山烧结厂“方案大家议、干部大家选、岗位大家定”“8个大家”改革经验,干得好就激励,干不好就调整。2020年以来,鞍钢集团领导人员优化调整退出占比29.9%。彻底打破原有干部工人身份壁垒,对岗位空缺和职级晋升,全部采用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方式,搭建公平竞争平台。2021年,804名生产操作人员竞聘到管理技术岗位,486人由管理技术岗位转至生产操作岗位。 三是推行“两制一契”,刚性兑现奖惩。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对经理层成员实施“揭指标竞聘、带契约上岗”“一人一表”差异化考核。2020年以来,316家企业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与898名经营层成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有9名由鞍钢党委管理、45名由二三级企业管理的领导人员因考核未达标被免职或调整。在各级企业新聘任上岗的管理人员中,竞争上岗比例达75%。末等调整、不胜任退出的占管理人员总数的10.3%。 二、坚持效率决定用工,用工环境进入新境界 一是实施“量体裁衣”,优化用工总量。明确“十四五”期间每年劳动生产率提高不低于10%的目标,在全面优化业务流程基础上,结合信息化建设、技术升级改造和生产组织模式创新等,持续推动人力资源优化。2021年,在岗职工优化9000人,优化率8.5%。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提升44%。 二是实行“两个合同”,严格退出约束。严格劳动合同管理,细化劳动合同条款,明确虚假证明、小错不断等11类32项解除条款。2021年,共解除劳动合同1563人。开展整治上花班、泡病号专项行动,清理上花班、泡病号等1344人,处理管理者78人。建立岗位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岗位绩效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岗位合同待岗培训;解除岗位合同达到三次的解除劳动合同。2021年,员工市场化退出率达到1.2%。 三是注入“源头活水”,盘活内部资源。坚持市场配置资源,按照差异化原则分级设置人才赋能中心,建立常态化流转机制。对于暂时无法安排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赋能,培训合格的,采取竞争上岗、置换劳务、跨企业流动等方式转岗安置。2021年,累计进入各级企业赋能中心2827人,通过赋能培训提高技能,找到适合岗位。 三、坚持贡献决定薪酬,收入分配取得新突破 一是突出“差异化”,完善工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效率导向的优化员工工资总额保留机制,递进式工资效益联动、增效“赛马”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自主调控导向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和工资总额结构化管理机制。对劳动生产率处于行业75分位及以上的子企业,优化员工工资100%保留。对不同类型企业分别按照超过上年利润10%以内部分、10%-20%部分、20%以上部分,递进式核增工资总额预算,实现差异化超额利润分享。鼓励所处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的企业实施工资总额周期预算管理,德邻陆港公司作为试点企业,活力动力显著增强,2021年利润突破1亿元,较上年增加61%。 二是打破“大锅饭”,发挥“战略+岗位”绩效协同作用。持续优化战略绩效考核办法,承接国务院国资委“两利四率”考核指标,构建“4+N+1”KPI指标体系,实行“跑赢大盘、跑赢自身”二维评价,构建“三区间”步步高赛跑机制。2021年,在推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企业中,有112户完成挑战目标,占比35.4%。健全全员岗位绩效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作业区、班组考核分配自主权,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有更大话语权。创建浮动工资差异系数考核指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加大收入分配向高级管理、高科技、高技能、营销、苦脏累险岗位倾斜,子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一线同岗位职工月度薪酬最大差距均达到4倍以上;科研人员最高收入突破百万;营销人员业绩报酬上不封顶;首席技师最高收入达到48万元。 三是实施“强激励”,激发各类创新要素活力。聚焦研发、工程技术、高技能等序列人才建立关键人才中长期奖励机制,2021年对符合条件的123名关键人才给予中长期奖励,人均奖励15万元。聚焦青年核心和骨干人员给予当期薪酬的30%和20%的中长期激励。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两家上市公司全部实施股权激励。在11家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当中,对工程技术公司等8家企业实施了股权出售、岗位分红、项目收益分红等中长期激励,个人获得的年度分红激励最高达到90万元。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保障激励政策精神,确立成都材料院和纳米二氧化钛项目作为“单位和项目”双试点,集成了科技成果转化、员工跟投、股权激励等多种激励手段,打出一套科技创新激励组合拳,具有较强的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来源:鞍钢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