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经发局(经贸办),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我市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加快带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我市工业重点领域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突出标准引领作用,深挖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强化系统观念、推进综合施策,严格监督管理。到2025年,全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工业重点企业能效清单 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率先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建立企业能效清单。开展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摸底梳理,认真排查现有项目、在建项目,科学评估拟建项目,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形成工业企业能效清单。对瞒报漏报项目(装置),视为落后产能。 (二)稳妥推进重点企业改造升级 实施重点工业节能改造工程,有序推动重点企业改造升级。引导未达到行业能效基准水平的现有项目(装置)和在建项目(装置)实施改造升级,对拟建、在建项目,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实施建设,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现有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对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装置(生产线),鼓励企业结合检修等时机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改造升级。对需开展改造升级的项目,明确改造升级时限以及年度改造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对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芗城区、台商投资区要重点抓好钢铁企业能效对标工作;龙文、平和、华安、南靖、长泰要重点抓好建陶企业能效对标工作;东山、漳浦要重点抓好平板玻璃、光伏玻璃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古雷开发区要重点抓好石化化工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台商投资区、长泰、漳浦、华安、南靖、平和、龙海要重点抓好造纸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其他地方要结合产业实际,抓住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工作。强化重点企业示范引领带动。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重点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强化标杆示范,带动行业提质增效。 (三)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 引导低效产能退出。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政策,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限定值和基准值的,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整改,提升能效水平,力争达到标杆水平。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加大重点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推动企业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 (四)严格项目准入要求 各地在谋划、洽谈重点领域拟建项目(装置)时,要认真分析评估拟建重点领域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三线一单”等要求,以及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和地区能耗的影响。强化重点领域项目节能审查,严把项目能效、碳排放准入关。新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尿素项目必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线一单”、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政策的衔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协同节能降碳。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以延链补链强链为主要方向,优化产业发展层次,动态提高能效水平,降低行业能耗强度。 (五)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 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加快高效粉磨技术、高效能烧成系统技术、高效脱氮脱硫技术等新技术新装备应用,聚焦重点行业改造提升的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创新资源,在节能低碳、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快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开展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活动。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鼓励政策。推动建设节能技术与装备、先进环保装备等产业集群,以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应用带动半导体照明、节能电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烟气治理等地区优势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技改政策支持。落实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及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充分发挥省市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用好省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组织实施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和重点工业行业日常监察,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企业督促按时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三)强化政策协同推进。严格落实节能降碳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利用绿色电价、节能监察等综合手段加大市场调节、督促落实力度。实行差异化要素扶持机制,加大支持改造后能效降幅较大且能达到标杆水平的重点改造升级项目。加强工业节能降碳相关政策解读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传递以能效水平引领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坚定决心。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4日 来源:漳州市工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