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际公告,于2023年9月19日,买方(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已就透过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招标提交建议收购销售股权(占目标公司杭州大明万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5%股权)的标书支付按金。支付按金后,该标书已不可撤回。中标者将须与卖方就建议收购事项订立资产交易协议。销售股权的底价为人民币1710万元。 于本公布日期,目标公司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藉着行使与销售股权有关的优先购买权,建议收购事项将使集团对目标公司管理及营运取得全面控制权,董事会相信就集团于中国杭州地区的不锈钢和碳钢产品加工、分销及销售业务而言,将可使其处于有利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