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董事会于2015年1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丛国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丛国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丛国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丛国庆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对丛国庆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