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集团石钢公司获得外经贸专项奖励资金10万元

 //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5/4/7 9:07:12  兰格钢铁
    3月31日,石钢国贸公司向石家庄市商务局及财政局申请的生产性自营出口企业奖励10万元入账公司账户。

    2014年4月底,石钢国贸公司在与石家庄市商务局的沟通联系中获悉,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促进对外经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石政办发〔2013〕29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及财政局将以外经贸专项资金的形式对生产性自营出口企业进行奖励。申请奖励的企业,应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出口额达50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但申请奖励截止时间为4月底。获悉信息后国贸公司积极向市商务局争取最晚申请时间并即刻开始准备材料,最终在5月第一个工作日将全部申报材料由长安区财政局、商务局审核后报市商务局、财政局获批通过,在经过有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后,于近日将10万元奖励资金入账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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