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制定直属单位党委(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
规定指出,公司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总支)书记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规定指出,公司直属单位党委(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重视思想建党,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奋发有为、攻坚克难,取得实实在在的业绩。
规定明确要求,公司党委组织部(人事部)牵头,会同公司纪委负责检查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方式采取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其他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公司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要结合实际,建立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公开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自觉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