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晚间公告称,公司已于2016年1月20日完成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融”)的发行。本期超短融发行额为5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7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2.9%
1月22日讯宝钢股份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在境内外市场开展直接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含10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2015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318号),同意接受公司金额为1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公司已于2016年1月20日完成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融”)的发行。本期超短融发行额为5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7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