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多来,宝钢股份不断探索有宝钢特色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累计签署78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预计全部投产后年产生节能效益达2.5亿元以上。近日,宝钢股份获评“十二五”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作组织奖。
2010年,宝钢股份积极响应国家要求,在国内钢铁企业中率先建立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
其间,宝钢股份不断深入探索和优化改进业务模式,充分发挥机制优势,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宝钢特色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先后制订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总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细则》《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及合同文件制订标准》等多个宝钢个性化的合同能源管理制度与标准。
在大力推进合同能源业务的同时,宝钢股份不断积累经验,完善与优化业务流程,以制度、标准的形式予以固化,确保此项业务的高效性与合规性。宝钢股份将合同能源业务与公司现有项目体系、设备体系、财务体系充分协同融合,以合作“双赢”为原则,以“简单、高效”为出发点,边实施边完善,边改进边提高,力争取得良好的节能效益。
宝钢股份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均由节能服务公司与项目单位共同调研挖掘形成并滚动实施,有效加快了节能新技术的实施进度。宝钢股份先后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平台与近百家专业节能公司开展技术交流,引进吸收新技术20余项。
今后,宝钢股份将继续提升和优化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相关制度和管理标准,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并与现有的项目管理体系融合、协同发展,为建设城市钢厂提供更多微观层面的成功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