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鞍钢集团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鞍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安全生产的内容。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从科学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安全性四个方面完善制度,消除管理隐患,并开展新一轮的岗位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反违章、除隐患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加强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牢记“违章不绝、事故不止”,加大现场作业监督、检查力度,遏制违章频繁的现象发生。各单位要对所属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功能性和完整性进行全面排查,杜绝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教育,以及生产经营的组织和监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合理合规及时处理。
会上,陈平分析前一阶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形势,并就下一阶段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他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周密部署,保障安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亲自组织、部署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订计划,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夯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二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紧紧抓住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对近期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提升安全生产的水平。三是要切实加强分包单位和劳务人员的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控,建立分包商信用平台,完善分包商资质审查制度、“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规转包和资质挂靠行为的分包单位要坚决杜绝,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合格分包商要及时淘汰。要把劳务分包人员统一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培训、统一奖惩。四是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机构不健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集团公司安环部要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跟踪审核和把关,做到及时、准确。五是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安全生产信息,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上报事故信息应及时、客观、真实。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不报的单位要加重处罚力度。六是要加强节日期间领导安全值班,加强对检修、抢修和突发事件的安全监管。各单位要精心安排节日期间的领导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安全信息畅通。节日期间,领导干部要全天候解决好本单位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维护好安全生产秩序,特别是在检修、抢修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中,必须明确事故现场的安全负责人。严禁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岗位职工不得酒后上岗。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集团公司安环部,鞍山钢铁、攀钢、矿业集团及各非钢板块和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