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与太原铁路局、山西焦煤集团签订产运需三方协议

 //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7-2-13 9:13:21  兰格钢铁
    2月8日,马钢与太原铁路局、山西焦煤集团在山西省省会太原签订了产运需三方合同协议。集团公司党委常委、董事、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陆克从出席,并见证了签字仪式。

    山西地区是国内主焦煤生产基地,其优良品质目前其他煤矿的产品还无法替代,也是马钢现阶段配煤所必需的煤种。马钢与山西焦煤集团一直保持着多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但自去年9月下旬以来,受山西焦煤生产量减少、多条铁路线大修、运输流量受限等影响,导致车皮极度紧张,进入马钢的焦煤难以得到保障,造成马钢山西焦煤集团资源保供紧张。为此,公司领导几赴太原,协调疏通山西焦煤集团和铁路发运工作。在山西焦煤集团的积极配合下,太原铁路局对此高度重视,就马钢等重点用煤企业的铁路直达运输方面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此次,在太原铁路局的主办下,太原铁路局与山西焦煤集团、同煤集团、阳煤集团3家煤企及马钢、本钢、鞍钢、山东钢铁、沙钢5家钢企,大唐电力、国电集团等5家电力企业共同签署了产运需三方合作协议,共签约点对点直达运量730万吨。马钢作为华东内陆地区唯一一家代表受邀参加了此次签约,签约点对点直达运量60万吨,占马钢与焦煤集团年合同量的60%。马钢采购中心经理胡夏雨代表马钢股份公司,分别与山西焦煤集团副总经理胡文强、太原路局副局长丁永民在相关文本上签了字。马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陆克从、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武华太、太原路局局长赵春雷,以及山西省经信委、中钢协、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有关领导共同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并对签字仪式进行了见证。主办方太原铁路局表示,本路局将对签约运量进行月度分析、季度履行情况进行跟踪,不断改进不足,尽最大努力保证重点用户的需求。

    产运需三方协议的签订,是铁路总公司落实国家发改委推进煤炭中长协运输要求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马钢而言,一方面将会对山西焦煤集团铁路平稳发运到马钢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则有利于降低了采购物流成本,按目前水运和铁运差价100元/吨计,全年将降低采购成本6000万元以上。后期,马钢将继续与铁总、太原路局和山西焦煤集团等有关方面保持沟通协调,根据铁路运输状况,对剩余40万吨的合同量,结合进口煤市场状况,合理配置国内外两种资源,进行性价比采购,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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