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山东省环保厅要求2017年10月31日前必须完成钢铁行业排污许可申报登记,不按时完成将实行限期停产措施。泰钢集团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抓,自九月中旬以来,组织相关单位骨干人员参加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组织的排污许可申报培训,并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组织填报,对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包括石灰窑)、轧钢、冷轧等工序的申报数据逐个单位核算审查,于10月24日顺利通过了网上排污许可申报登记,取得了保证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的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