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八钢2500m3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HyCROF)商业化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二、建设项目名称:八钢2500m3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HyCROF)商业化示范项目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宝武集团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五、建设内容:对八钢现有有2500m3高炉(A)进行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炉体改造、顶燃式煤气加热炉(热风炉)设施改造、煤气加压及CO2脱除设施改造、HyCROF工艺配套公辅设施、A高炉区域原设施大修改造等。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一路394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991-3890640 邮箱:zhaodi@bygt.com.cn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燕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5 邮箱:yanpeng@xjner.com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