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4/6/19 10:14:13  兰格钢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6.2314,0.0009,0.01%)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27日。三、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四、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101*****163曹坚208*****066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1*****117陈普安401*****709韩巧林501*****424张兰永601*****849孙光亮700*****616严献忠800*****665周家华901*****414尚虎1000*****869高怀珍1100*****479袁立平1200*****211张建林1301*****059陈晓萍1401*****609魏贤宇1500*****823赵兴和1601*****920姚伟民1700*****177钱明荣1800*****166刘忠铨1901*****051胡建明2001*****383王云芳2101*****459汤雨林2201*****418李家荣2300*****978郁代民2400*****311刘汉良2500*****469

    张明华2601*****941殷伟勤2701*****803许才斌2801*****515吴晓枫2901*****776朱洪章五、咨询机构: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东路558号咨询联系人:赵旦咨询电话:0519-88814347传真电话:0519-88812052六、备查文件1、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特此公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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