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认真落实新《环保法》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为本溪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做出应有贡献,本钢集团与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本溪市中心医院、本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辽宁本溪三药有限公司联合向企业界同仁发出“绿色”倡议:树立环保意识,履行环保义务;遵守环保法规,维护环境安全;强化环保管理,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总量减排,狠抓污染防治;强化绿色理念,恪守环保信用。
在树立环保意识,履行环保义务方面,倡议企业界全面提高环境与发展意识;树立正确的环境价值观和环境道德风尚;积极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负起“环保”责任,尽职尽责,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遵守环保法规,维护环境安全方面,倡议企业界在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基础上,深刻理解新《环保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同时,准确把握新《环保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应当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企业眼前短期的发展,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安全和改善。
在强化环保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方面,倡议企业界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全过程控制污染,大力引进发展低消耗、轻污染、高效益的产品,主动调整物耗能耗高、环境污染重、经济效益低的项目,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在落实总量减排,狠抓污染防治方面,倡议企业界积极实施污染减排项目工程,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不断提升治污技术和水平,推进污染防治。
在强化绿色理念,恪守环保信用方面,倡议企业界树立企业环境友好新形象,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主动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及时公开企业环保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做诚信守法的模范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