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完成对河北钢铁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审查,同意石钢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备案,搬迁将实行减量置换。
新项目位于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总投资11411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08255万元。按照计划,搬迁项目2016年上半年完成一期项目建设,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产品认证和替代,实现主厂区停产,2017年底前完成搬迁转移及全部建设内容。
备案同意对位于石家庄市主城区的石钢公司进行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全部拆除现有生产设施,与该公司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已有的焦化、原料生产设施相结合,建设200万吨钢规模的现代化特钢企业。项目建成后,年产生铁202万吨、钢220万吨、钢材200万吨,产品以合金结构钢、齿轮钢、轴承钢、碳素结构钢等为主。
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钢铁项目。为此,项目为减量置换,拆除石钢公司现有炼铁213万吨、炼钢174万吨的全部产能,按照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炼钢产能46万吨缺口,由河北钢铁集团从承钢公司拆除的40吨转炉产能中调剂解决。按照先建后拆,建成即拆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先行全部拆除用于产能置换的装备后才会投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