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了2015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产品名单,酒钢三项产品被认定为2015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
这三项产品分别是:宏兴股份公司申报的“连续热镀铝锌合金镀层钢带”,认定产品牌号是DX51D+AZ,认定产品规格是(0.50—2.0)×(920—1660)mm,执行标准是Q/JG005—2013,认定生产线是碳钢薄板厂炼钢作业区—1号镀锌线;宏兴股份公司申报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热轧钢带”,认定产品牌号是Q345B,认定产品规格是(5.5—11.5)×(1250—1500)mm,执行标准是GB/T3274—2007,认定生产线是碳钢薄板厂炼钢—CSP生产线;宏兴股份公司申报的“预应力钢丝及钢绞线用热轧盘条”,认定产品牌号是YL82B,认定产品规格是?覫12.5mm,执行标准是GB/T24238—2009,认定生产线是炼轧厂炼钢作业区—连铸作业区—二高线作业区。
近年来,酒钢持续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改善产品质量水平;认真做好用户服务工作,加强优质冶金产品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力。
据了解,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开展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经企业申报、初审、现场核查、用户满意度调查、专业评审等认定程序,最终由钢铁协会审定委员会审定,169项产品的实物质量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实物水平,认定为2015年度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10项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实物质量水平,认定为2015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标杆并授予“特优质量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