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与甘肃省有关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建设一系列文件精神,以及省国资委相应监管要求,近日,酒钢印发2016年法律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决定在近两年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法律风险管理。
方案指出,各单位要树立“三个意识”:风险意识、法律风险意识和辨防责任意识;实现两条线上重大风险明确在控:全面风险管理与法律风险专项管理;落实一个要求:省国资委监管要求,建立企业决策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定位“风险偏好”与“风险容忍度”:引入“风险偏好”与“风险容忍度”管理理念;明确两线三重:两条线上“重大风险、重点防控措施和重要责任人员”三明确;构建风险管理体系的四个主要支撑:职责、制度、清单和活动;建立法律风险三库:法律风险点、法律法规和应对风险事件案例三库。
方案要求,6月1日至10日,各单位学习文件,成立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分管领导与风险管理联络人员名单;6月11日—20日,组织动员会,宣贯法律风险管理实施方案;6月21日至30日,策划本单位落实重点工作项目;7月1日至10月底,组织实施、落实方案;11月,集团公司法务部检查、督促整改;12月,总结报告。
方案强调,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站在企业基本能力建设、为企业长远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待此项工作;要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及制定防控措施策划,组织适当活动形式;要将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重点与所属行业特点,注重自身工作实际和有效性,做好工作节点与重点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