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迁钢公司能源部了解到,迁钢公司近年来大力推动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颇丰,2014年获得节能效益460余万元。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服务,包括对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提供技术支持等。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用能单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这种投资方式既有利于用能单位节能降耗、设备升级和运行成本降低,也能使节能服务公司获得投资回报,可谓一举双赢。
为深入贯彻各级政府和总公司对节能降耗工作的要求,迁钢公司不断拓宽节能视野,大力推广运用成熟度高且效益显著的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在着力开展内部自主节能技改的同时,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借助其丰富的技术资源和资金平台开展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自2011年开始,迁钢公司先后与多家优秀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相继开展了水泵节能技术改造等20多项节能技术改造。为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流程,迁钢公司还制定了《迁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管理办法》,完善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基本情况档案和效益分享档案等基础材料,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标准化。
经测算,迁钢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的各项目2014年实现节能量17746吨标准煤,节能效益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