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钢公司面对采购焦炭与二级冶金焦存在价差的现实,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从1月份开始,高炉生产用外购焦炭全部改为二级冶金焦,降低了高炉成本。
2014年12月份,长钢公司开始筹措此事,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门召开高炉用外购焦炭事宜协调会,做了具体工作安排。长钢公司供应处迅速到周边地区落实符合二级冶金焦标准的焦炭资源。2015年1月1日起,供应处开始严格按照国家二级冶金焦标准进行采购,着力寻找质量可长期保持稳定的供户,以稳定高炉的燃料结构。技术质量处按照国家二级冶金焦标准,下发公司外购焦炭执行标准。质量监督站针对检化验标准以及库存管控等做了相关工作。生产处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考虑,认真组织过渡期间的高炉生产。截至1月12日,长钢公司外购焦炭已全部过渡为二级冶金焦。
长钢公司外购焦炭全部改用二级冶金焦后,增加了高炉操作难度。为保证高炉顺稳,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质量监督站改变了外购焦炭检化验方法,由原来一个批次隔天出结果变为6小时后出结果,对不合格品处罚方式由扣罚变为退货。同时,现场库存由混堆变为一个批次一个地方;技术处、炼铁厂以稳定炉况为基本保证,针对高炉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制定高炉操作预警方案和措施,提前退负荷、调煤比、调炉温,预防炉况失常造成的经济损失。炼铁厂安排厂技术人员和车间炉长值班,随时跟踪炉况,强化动态调整,边调边改,根据高炉炉况变化不断调整使用比例,全力以赴保稳定生产。 |